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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识我国私营企业主阶层

1998-03-06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中央党校《当前党政干部关注的深层次思想理论问题》课题组《理论前沿》1998第3期撰文指出:在我国现阶段,私营企业主还没有形成为一个独立的阶级,更不是新生的资产阶级。具体地说,是因为,第一,他们还没有形成一个稳定的经济基础。我国现阶段私营经济的发展时间很短,还只有十几年的历史,他们的经营规模又普遍较小,多数企业是建立在手工生产或半机械化生产的基础上的,而且很不稳定。第二,他们还没有彻底割断同原来社会身份联系的“脐带”。他们的前身或者是城市普通劳动者,或者是农村普通劳动者。他们的社会身份的变换几乎是在一夜之间完成的,这种变换也是不彻底的。他们同原来的社会身份仍有不同程度的联系,并随时都有可能变换回去或变换为其他社会身份。也就是说,他们的社会身份是不太稳定的。第三,他们虽然有了大致相同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但还没有形成区域性的和全国性的联系,还没有形成任何一种能代表其利益和政治要求的全国性的统一的政治组织,更没有联合起来形成一支有组织的独立的政治力量。第四,他们还没有形成自己独立的阶级意识,即使是阶层意识也不太成熟。作为一个社会阶层,他们有着共同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处境。因此,他们在维护合法的经济利益和政治权利等方面,表现出强烈的认同感。这一阶层的某些共同特征、共同感受也决定了他们在身份确认上有了一种“我们”感。

总之,我国现阶段的私营企业主已经成为一个新的社会阶层,但不是新生的资产阶级。在社会主义国家始终掌握着经济命脉和政权机器,掌握着调整阶级阶层关系的主动权的条件下,私营企业主阶层不会也不可能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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